保卫处

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内公共场所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2-03-20 16:17    点击:[]    来源:

各部门:

为切实加强学院安全防范工作,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预防火灾事故和盗窃案件的发生,提高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保证学院及个人的财产不受损失。现就加强安全防范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对安全防范工作的领导

各部门负责人一定要以对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加强防火和防盗等安全工作的领导,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进一步强化安全工作责任制,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加大安全防范工作管理力度,切实将各项防范工作做深、做细、做实,确保安全与稳定。

二、积极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各部门要采取有效手段,加强防火、防盗,以及饮食、交通等安全防范知识教育,增强安全意识,了解掌握安全防范常识,提高自我防范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

三、认真做好安全隐患排查

各部门要对相关办公场所(多媒体、教室、机房、实验室、会议室等重点部位)开展以防火、防盗、防事故为重点的安全隐患排查活动,认真排查分析。对排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落实责任,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安全。

四、加强安全防范工作

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安全防范工作,责任到人;严格管理好各类场所的钥匙等,不得擅自配制或借给他人,工作人员离开办公场所(教室、机房、实验室、会议室等)应务必关窗锁门,不要麻痹大意;每一位员工都要肩负起所在部门(场所)安全管理的责任,不仅对自己的财物安全负责,也要对公有财物和他人(同事、同学等)的财物安全负责,要多加警惕,相互提醒,不要给盗窃分子有可乘之机。

对因工作不力造成事故,将追究相关责任人。

综治办 保卫处

2012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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