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校园交通秩序治理,规范各类车辆停放,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的校园环境,从4月9日起,保卫处将对校园的停车秩序进行规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为了保证校园各类车辆整齐、有序停放,校园内已划出停车位,请各位老师将车辆规范停放;
2、按照“就近”的原则,车辆应停放在办公地点附近的停车位;
3、车辆一律停入划定的停车位,车辆停放做到规范有序;
4、严禁在大门两侧、教学楼门前、消防疏散通道等非停车场所乱停乱放;
5、学院停车位属临时停放用,停车后注意关好车门车窗,车内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品,贵重物品随身携带,车损自负。
1、进入校园的各类车辆一律凭“通行证”进出校园,请将通行证摆放在本车辆挡风玻璃左下角,以备进出校门时查验;
2、通行证一车一证,车证相符,不得涂改、转借;
3、车辆进出校园,请主动接受门卫检查,自觉遵守门岗管理制度;
4、进入校园的各类车辆请文明行驶,禁止超速、鸣喇叭;
6、通行证丢失、新增车辆的老师请本人到保卫处(行政楼114室)登记车辆信息,办理车辆通行证。
请各位老师自觉、严格遵守校园车辆管理的各项规定,共同创造良好的校园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