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处

关于申报2016年内蒙古师范大学青年政治学院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时间:2015-11-24 15:18    点击:[]    来源:

各系、处(室),有关部门:

为了充分调动全院教职工的科研积极性,不断提高青年教师的科研能力,从整体上提升学院的科研水平,经学院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开始进行2016年我院科学研究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科学研究项目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专题项目。

1.重点项目是指符合我院长远发展规划,具有前瞻性、全局性和创新性的研究项目,或有望在国家和自治区级课题申报中有所突破的研究项目。

2.一般项目是指符合我院科学研究项目的指导思想,根据自身学科优势开展的研究项目。

3.专题项目: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精神,扎实开展和推进我院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教育活动,特设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专题项目。

4.各类项目一经立项,均计相应的科研工作量。

二、申报资格

1.重点项目主持人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

2.一般项目申请人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硕士学位。

三、申报要求

1.重点项目为系集体项目,必须以课题组的形式进行申报,成员不少于3人,并且要有较充分的前期准备和一定数量的相关研究成果,不符合条件者不予立项。

2.一般项目的申报形式不限,以课题组形式申报者优先立项。

3.每个人只能申报或参与一个课题。

4.承担我院科研项目未结题者不能申报。

5.教材及讲义不在申报范围内。

6.本次申报不发“课题指南”,请申报者根据实际情况,围绕“教育教学研究、专业学科研究、青年与青年工作研究”自拟题目进行申报。

7.为确保课题质量,本次申报采取以系为单位指标分配的方式进行。每个系可申报重点项目1项,一般项目3项。

8.“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专题项目每系限报1项,申报时请注明。

9.兼职教师参加所在系的申报。

10.各系学术委员会要严格按照指标数量进行初评,不能突破。同时要对项目的研究意义、立项依据、创新点及可行性提供书面意见,没有初评意见的项目不予受理。

11.项目申请书按填表说明用计算机填写、打印。请各部门于2015年12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统一报送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12.获准立项的课题一律以公开发表的形式进行结项。发表成果时要注明“内蒙古师范大学青年政治学院科学研究项目”字样以及批准号,未注明者不予承认。

13.项目经费采取报销的方式兑现。请课题主持人及时提供各项开支的发票、单据,履行报销手续。

内蒙古师范大学青年政治学院

2015年11月24日

附件1:内蒙古师范大学青年政治学院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2:内蒙古师范大学青年政治学院科学研究项目匿名评审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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