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主持人: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下达的2014年度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立项通知,研究周期满2年,且有结项申请的项目主持人,请按结项要求准备材料,依照项目制定的《计划任务书》认真填写结项报告(下载专区),于3月15前将材料报送至科研处205室,逾期不候。
联系电话:6609798
科研处
2016年3月8日
上一条:关于上报我院科研创新团队第二年度计划任务书及年度审核表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申报2016年内蒙古师范大学青年政治学院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