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贷款学生:
今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回执录入工作已接近尾声,还未交“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的贷款学生请务必于9月30日前将受理证明交到学生处学生科(2号公寓209房间,电话:6604662),因学生个人逾期未交导致未能办理贷款,后果自负。
特此通知
学生处
2011年9月27日
上一条:关于做好2010-2011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2011-2012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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