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处(室)、有关部门:
为规范财务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协调财务对内、对外业务工作安排,财务与国资处将报销时间具体安排如下:
财务报销时间:每周二、四为财务报销日。其余时间办理其他财务业务,不予核报、签字。请各部门按规定时间做好财务报销工作,谢谢配合。
特此通知
财务与国资处
2020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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