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处室:
为确保我院2017年度科学研究项目的顺利完成,现开展中期检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1、各系及相关部门要认真组织本部门人员开展中期检查工作,并将检查结果统一报送科研处。
2、各项目负责人要按照《项目申请书》的内容,认真填报《中期检查报告书》。
3、各项目应按照《项目申请书》批准的内容开展研究工作,如无充分理由不得更改。确需更改者,需填写《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
4、无故未按期参加中检者将不予结项。
5、各部门请于2018年4月6日前将《中期检查报告书》、《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有变更者填报)报送科研处。
联系人:阿如娜 张晶晶 联系电话:6609798
附件:1.中期检查报告书.doc
2.变更审批表.doc
科研处
2018年3月31日
上一条:转发关于申报自治区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8年度课题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2017年度全院科研成果统计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