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处

关于2016年职称评审工作相关事宜的补充通知

时间:2016-06-12 11:26    点击:[]    来源:

各系、处(室),有关部门:

1. 评审表、送审表中教学工作量、学生评估分由教务处审核认定。

2. 装订材料、评审表、送审表中科研成果(论文、著作、科研项目、成果奖励)由科研处审核认定;装订材料中学术期刊信息查询和论文检索由系里审核认定。

3. 评审表一式两份,送审表25份,量化考评评分表20份。

人事处

2016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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