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处(室),有关部门:
按照自治区教育厅《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征集科技专家库专家的通知》文件精神,学校拟对符合条件的教职工进行推报。学校的推选程序为:符合条件的个人进行申报,系党政联席会议或职能部门处务会研究同意,报学校进行评议审定。请各系、部门严格按照要求做好推报相关工作,于2019年7月10日下午16点前,将专家汇总表(附件2)、专家信息表(附件3)和党政联席会议纪要或处务会纪要报送至组织人事处219室。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征集科技专家库专家的通知.doc
附件2:专家汇总表.xls
附件3:专家信息表.xls
组织人事处
2019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