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处室:
为了充分调动全院教职工的科研积极性,不断提高青年教师的科研能力,从整体上提升学院的科研水平,经学院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开始进行2010年度我院科学研究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科学研究项目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自筹经费项目。
1.重点项目是指符合我院长远发展规划,具有前瞻性、全局性和创新性的研究项目。
2.一般项目是指符合我院科学研究项目的指导思想,根据自身学科优势开展的研究项目。
3.自筹经费项目是指各系部、处室自主选题和筹集研究经费并经学院认定的项目。
4.各类项目一经立项,均计相应的科研工作量。
二、申报资格
1.重点项目主持人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
2.一般项目申请人应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或硕士学位。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原则上不参与该项目的申报。
3.自筹经费项目所有专业技术人员及有关人员均可申报。
三、申报要求
1.重点项目为系部集体项目,必须以课题组的形式进行申报,成员不少于3人,并且要有较充分的前期准备和一定数量的相关研究成果,不符合条件者不予立项。
2.一般项目和自筹经费项目的申报形式不限,以课题组形式申报者优先立项。
3.每个人只能申报或参与一个课题。
4.承担我院科研项目未结题者不能申报。
5.本次申报不发“课题指南”,请申报者根据实际情况,围绕“专业学科研究、教育教学研究、青年与青年工作研究”自拟题目进行申报。
6.为确保课题质量,本次申报采取以系部为单位指标分配的方式进行。每个系部重点课题1项,一般项目2项,自筹经费项目原则上不限。
7.兼职教师参加所在系部的申报。旁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及有关部门人员的申报,由院学术委员会根据实际申报情况研究决定。
8.各系部学术委员会要严格按照指标数量进行初评,不能突破。同时要对项目的研究意义、立项依据、创新点及可行性提供书面意见,没有初评意见的项目不予受理。
9.项目申请书可以从学院网站下载专区下载,用计算机填写、打印(一式四份)。请各部门于2010年4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统一报送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10.获准立项的课题一律以公开发表的形式进行结项。发表成果时要注明“内蒙古师范大学青年政治学院科学研究项目”字样以及批准号,未注明者不予承认。
内蒙古师范大学青年政治学院
二〇一〇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