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处

关于催还个人借款的通知

时间:2014-11-21 09:26    点击:[]    来源:

各系、处室:

因财务年底结账,保证财务年度决算报表及时上报财政,在财务处有暂借款的教职工于2014年11月30日前务必到学院财务处办理报销、还款手续。若逾期不办理,财务处将按照学院有关规定,在催款期限截止次日起开始将从借款人工资中扣除。

特此通知。

财务处

2014年11月21日

上一条:关于催交学生欠费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2014届毕业生学杂费结算及饭卡退费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