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各位毕业生:
为了保证毕业生顺利办理离校手续,按时领取毕业证,请各系积极配合财务处督促欠费学生尽快交清学费、住宿费、书费等各项费用,现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各位毕业生于6月27日之前到行政楼收费科(402房间)交清所欠费用。逾期不交者,将按学校有关规定,暂缓发放其毕业证。
二、毕业生离校时饭卡尚有余额的,请于2014年6月25日- 6月 27 日到学校第一食堂饭卡办理处集中办理退费(办理饭卡退费时请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交清所欠学杂费用的毕业生,退费将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财务处
2014年6月19日
上一条:关于催还个人借款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在校生银行卡变更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