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各位毕业生:
一、核对毕业生欠费情况:
根据学校关于2012届毕业生离校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处必须在2012年6月25日向学校相关部门提供毕业生欠费名单,以便办理毕业证发放等离校手续。为此,请各系(部)务必通知欠费毕业生在2012年6月25日前将所欠学费、住宿费、书费等交清(交费地点:行政楼财务处收费科426房间)。
毕业生离校时饭卡尚有余额的,请务必于2012年6月25日前到学校财务处收费科(行政楼426房间)交清所欠学杂费用后,方可在2012年6月26日-2012年7月2日到学校第一食堂饭卡办理处办理退费(办理饭卡退费时请本人带上身份证有效证件)。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交清所欠学杂费用的毕业生,退费将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