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处

关于办公耗材执行政府采购的具体通知

时间:2015-03-09 09:42    点击:[]    来源:

各系、处(室)、有关部门: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自治区本级政府采购办公耗材实行协议供货有关事宜的要求,我处与党务部到各政府采购的指定入围单位进行实地考察。经综合评估后,选定三家,明细如下:

序号

供应商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详细地址

1

呼和浩特市景飚商贸有限公司

贾杨

13804713357

0471-6208572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中山东路波士名人国际1号楼7层701

2

内蒙古金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张磊

18804711699

呼和浩特市如意开发区如意西街23号日信华辰大厦4楼

3

内蒙古铭达办公用品有限公司

陈建华

13847198833

0471-6911133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大街44号旧内蒙政府大院人民会堂东侧(蒙达办公)

具体采购流程:

使用部门填写“内蒙古自治区团校办公耗材采购申请表”→国资处盖章→使用部门人员到指定地点采购→每学期末使用部门开票报销(需附明细单)→报销单上领导签字→国资处办理政府采购手续→财务处报账。

各部门应严格按照学院制定的办公耗材经费制度执行,超出经费预算不予以办理采购手续。

特此通知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5年3月9日

cms/u/cms/www/201503/09094222t4gp.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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