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内蒙古哲学社会科学研究2012年度项目的通知
内蒙古哲学社会科学研究2012年度项目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关于申报内蒙古哲学社会科学研究2012年度项目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部门按通知的要求积极组织申报。
项目申报所需的各种材料(包括《申报通知》、《课题指南》、《申请书》、《课题设计论证活页》及《申报项目汇总表》等)从内蒙古社科规划网下载(网址:http://www.nmgskghb.com.cn)。申请书、活页须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申请书》和论证活页各一式6份。
附件:《关于申报内蒙古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研究2012年度项目的通知》
关于申报内蒙古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研究2012年度项目的通知
经研究决定,内蒙古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研究2012年度项目从即日起开始申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蒙古自治区社科规划项目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以及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精神,贯彻落实201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评审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正确政治方向,遵循社科研究规律,大力推进理论创新,为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决策服务,为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推动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服务。
二、本次发布的《内蒙古自治区社科规划项目2012年度课题指南》指导全年各类项目申报。第一部分为内蒙古发展专题研究,第二部分为推进内蒙古哲学社会科学学科建设和发展的基础性课题研究。应用对策性研究项目重点支持在内蒙古科学发展中具有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的重大课题。基础性研究项目申报者要依据今年项目申报的指导思想和原则自拟题目,选题要体现前沿性、原创性和开拓性,对推动学科建设有重大意义。鼓励跨学科的综合性研究。
三、内蒙古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研究2012年度项目设重点项目(《课题指南》中标注为※)、一般项目、青年项目,立项规模为60至70项。继续坚持向青年项目和盟市倾斜的政策,青年项目立项率不低于40%。
四、在全年立项工作中将加大对委托项目和后期资助项目的资助力度。申报后期资助项目的具体要求以2011年申报通知为准。为进一步凝练研究方向、汇聚研究力量、推出重大成果,内蒙古社科研究基地可根据自身实际,继续开展基地项目的招标工作,并可组织人员以独立单位的身份进行年度项目的申报。
五、从2012年度起,在自治区社科规划年度项目中设立外语教育教学研究专项课题,具体申报要求参见《关于开展内蒙古自治区社科规划研究外语联合研究项目申报的通知》。
六、各类项目最终成果形式为专著、研究报告和系列论文。自立项之日起,研究周期为:专著30个月内,研究报告和系列论文18个月内。
七、凡在内蒙古自治区工作,具备主持项目研究能力和条件的社会科学工作者均可申报。申请人要求具有副教授或相当于副教授以上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青年项目要符合《内蒙古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要求。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自治区社科规划项目和其他省部级以上项目未结项及被撤项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八、各盟市委宣传部要做好当地党校、社会科学院和专科院校的申报组织工作。
九、项目申报所需的各种材料(包括《申报通知》、《课题指南》、《申请书》、《课题设计论证活页》及《申报项目汇总表》等)从内蒙古社科规划网下载(网址:http://www.nmgskghb.com.cn)。申请书须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经所在单位审查盖章后报送我办。报送我办的材料包括:《申请书》和论证活页各一式5份,申报项目汇总表1份。
申报时间截止到6月15日。请各科研管理单位按时将项目申报材料集中报送自治区社科规划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