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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务公告

服务类造价服务项目参数论证磋商公告(第二次)

2020年09月18日 16:14  点击:[]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服务类造价服务项目参数论证

批准文件编号:

采购文件编号:NMGTXZFCG—2020--29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造价服务类

数量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预算金额(元)

附件材料

1

服务类造价服务(参数论证、评审)

1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4500.00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3、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满足本次采购要求;

4、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5、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8、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10、无不良记录;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20年09月18日至2020年09月24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2∶30—5∶00时到内蒙古自治区团校(行政楼427室)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报名时准备以下材料的扫描件(原件)发送至3331311074@qq.com邮箱进行审核。

报名审核合格:供应商以电子邮箱方式获取开标文件。

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内蒙古自治区团校报名处获取采购文件。

开标时,报名人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

4、其他材料。

4.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4.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3非联合体投标声明。

*注:1、以上资料在开标时须提供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2、开标时出示营业执照原件、相关资质原件、身份证原件;

如资料不全将取消投标资格。

四、招标文件售价

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0元人民币。

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09月28日日 上午09:30时

投标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团校行政楼四楼431室

开标时间:2020年09月28日 上午09:30时

开标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团校行政楼四楼431室

六、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 : 内蒙古自治区团校

地 址

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内蒙古青少年生态园

邮政编码

010051

联系电话

0471-6609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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