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相关教师:
现将自治区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的通知》转发给大家,请老师们认真阅读申报指南、申报基本要求、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进行申报。
一、申报类别及要求
(一)申报类别
1.党的建设研究专项
2.党史学习教育研究专项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研究专项
4.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研究专项
5.课程思政建设研究专项
6.体美劳教育研究专项
7.教育信息化技术研究专项
以上专项设立了申报指南(详见附件3、4、5、6、7、8、9),申报指南属于方向性条目,只规定研究范围和方向。根据申报指南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鼓励申请者根据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自行设计具体题目。题目名称的表述要科学、严谨、规范、简明,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
(二)申报要求
1.党的建设研究专项、党史学习教育研究专项以个人项目、团队两种形式进行申报。其他专项以个人项目、团队、平台三种形式进行申报。
2.实行不限额申报,每个申请者限报1项,且不可交叉申报。
3.个人项目研究周期为1年,团队建设周期为2-3年,平台建设周期为3-4年。
4.以上个人项目、团队、平台的申报、立项及验收请严格遵守《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实施办法》《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暂行)》相关规定。
二、 申报条件
1.项目申请者应具有优良的师德师风,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较高的学术水平,科研诚信情况良好,身体健康,具有独立开展科研工作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能作为项目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学科视野开阔,对本学科发展有独到见解,在本领域内某方向有深入研究。项目申请者应为全区大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在编或在岗人员。项目申请者不限职称和学历,鼓励一线教师积极申报项目。
2.团队申请者(带头人)应具有较深的学术造诣、技术技能和创新性学术思想,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合作精神,在团队中有较强的凝聚力,治学严谨,师德师风优良,科研诚信良好。一般应是本校在编在岗科研教学一线的中青年专家,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创新团队核心成员不少于5人。
3.平台申请者(负责人)应是本学科领域知名的带头人,具有优良的师德师风和良好的科研诚信。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管理水平和凝聚力。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申报的平台应依托具有较强科研综合实力的大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应是具有相对独立性的科研实体,实行人、财、物相对独立的管理机制,且已具备基本的研究基础和条件。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自治区高校科研项目、教育科研规划课题负责人;在研自治区社科基金项目负责人;在研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项目负责人;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负责人。
(2)已获得国家级和自治区级科技创新团队等计划支持的创新团队,不再申报本项目。
(3)已获批国家级和自治区级相关研究方向的科研平台,不再申报本项目。
5.各高校负责本校项目申报工作,不受理个人申报。
三、申报流程
(一)本次项目申报(个人、团队)采用网上申报的办法,申请者要认真阅读并严格按照《项目(个人、团队)申报操作手册》,进行规范操作(见附件1)。平台建设项目不采用网上申报,需提交纸质申请。
(二)各高校负责申报项目的网上初审,审核内容应包括申请者的基本条件、科研诚信、意识形态及师德学风等内容,审核合格后签署承诺书,由申请者将承诺书上传到系统。
(三)需报送项目申报纸质材料:
1.个人项目、团队项目申报纸质材料一式二份(从系统“申请材料”中导出)。
2.平台申报纸质材料一式六份(附件2),以及申报书电子版发送到电子邮箱303740956@qq.com。
(四)学校网上申报截止日期为2021年5月20日,愈期不予受理。纸质材料请于2021年5月29日前报送至科研处205室。
联系人:银花 联系电话:6609798
项目及团队申报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471-2856413、0531-8701233/89701380(详见附件1)
科研处
2021年5月8日
上一条:内蒙古师范大学2021年选调生入围考察对象公示 下一条:关于转发《202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暨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申报公告》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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