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处(室),有关部门:
为加强我校普通话水平测试员队伍建设,进一步做好计算机辅助测试工作,按照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举办自治区第二十三期普通话水平测试员资格培训班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推荐我校符合条件的教师参加,要求普通话水平测试分数为90分及以上。
因此次培训需要占用工作、假期时间,请申报的老师依据实际工作,取得所在部门同意后,递交个人书面申请,加盖部门公章,按文件要求进行申报,纸质材料与7月4日下午下班前交教务处421室。
附:《关于举办自治区第二十三期普通话水平测试员资格培训班的通知》及其附件
教务处
2021年7月2日
上一条:关于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安排的通知 下一条:内蒙古自治区团校学生处人民武装制式服装竞争性谈判公告(第二次)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