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各相关部门:
2008年内蒙古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开始,请各有关单位根据申报通知及项目指南(后附)的要求认真组织申报。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1、申请者于7月10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7份,A3双面打印,中缝装订)及申请书电子版(请通过电子邮件报送一份与申请书内容一致的word电子文档)报送科研处。
2、由于人力、时间有限,申报材料请自己留存备份,评审结束后申报材料不予退回。
联系人:银花
联系电话:6609755
E-mail:kyccyb@imnu.edu.cn
关于申报内蒙古哲学社会科学研究2008年度项目的通知
各盟市委宣传部,各有关单位:
一、内蒙古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研究2008年度项目申报立项要全面贯彻和充分体现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自治区第八次党代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引导全区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工作者,大力推进理论创新,为党和政府决策服务,为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党的建设服务,促进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
二、申报内蒙古哲学社会科学研究2008年度项目,要把握时代特点,反映学科前沿,注重研究内容、研究方法、研究模式的创新和多样化。今年立项的重点是应用对策性研究项目。在应用对策研究中,重点支持针对内蒙古区情的,在内蒙古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具有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的重大课题。
三、本次发布的《内蒙古哲学社会科学研究2008年课题指南》(以下简称《课题指南》)中所列条目,是今年应用对策性研究项目的申报重点,申报者要在《课题指南》规定的选题方向和范围内按要求自行拟定题目。应用对策性研究在拟题和课题设计上要注重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要注重提高为党和政府决策服务的能力。基础性研究项目要依据今年项目申报立项的指导思想和原则自选研究方向和题目,但选题要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对推动学科建设有重大意义。
四、内蒙古哲学社会科学研究2008年度项目主要设一般项目、青年项目、自选项目和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后期资助项目要求是基础性研究选题,且在研究过程中未曾立过项、质量达到本学科先进水平、并具有出版价值、最终成果已基本完成的学术专著。本年度的申报范围为中国历史、民族问题研究、宗教学和中国文学四个学科。
五、2008年度项目的最终成果形式为:专著、研究报告(要求在5万字以上)和系列论文(论文不少于5篇)。专著要求30个月内完成,研究报告和系列论文要求18个月之内完成。经费资助额度:专著为1.2-2万元,研究报告为0.8-1.2万元,系列论文为0.6-0.8万元。
六、凡在内蒙古自治区工作,具备主持项目研究能力和条件的社会科学工作者均可申报。申请人要求具有副教授或相当于副教授以上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主持并按时完成过国家或自治区项目,且成果等级为良好以上者,同等条件下优先立项。申报青年项目不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须有两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申请人及课题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39周岁(以申请截止日期为准)。
七、申报中需重点把握的几个问题:一是对成果形式的设计,要注明专著、研究报告或论文集,原则上选择一种形式,一经立项不得变更;二是要设计好完成时间,应用对策研究为保证其时效性不准延期,对逾期未完成者将终止资助;三是在研究内容上,论文集所集论文要同属一个研究方向,且有相互联系,并在结项时形成一个研究概述(3000字以上);四是项目申请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同时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课题组成员只能同时参加2个项目。五是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自治区社科规划项目和其他省部级以上项目未结项及被撤项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六是项目申请人要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凡在自治区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报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3年申报资格,如获准立项一律按撤项处理。
八、项目申请人所在单位要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努力提高项目申报质量,严格按规定对项目申请人的资格和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签署明确意见,于截至日期前将所有申报材料报送自治区社科规划办。
项目申报材料一经上报概不退还。
九、项目申报所需的各种材料(包括《申报通知》、《课题指南》、《申请书》及《课题设计论证活页》、《申报单位汇总表》等)从内蒙古社科规划网下载(网址:http://www.nmgskghb.com.cn)。《申请书》要求一式6份(1份原件5份复印件),统一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用计算机填写,活页夹在申请书内。活页内不许出现项目申报者的任何个人信息。申报后期资助项目需报送5套原著及1份《申请书》,时间为6月15日至25日。其他项目申报期限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7月15日(以当地邮戳为准)止,逾期不予受理。
申报项目评审费为:后期资助项目每项300元,其他项目每项100元。请各科研管理单位按时将项目申报材料及评审费集中报送自治区社科规划办。为方便呼和浩特市内各科研单位的申报,自治区社科规划办将于7月14、15日在内蒙古师范大学综合楼
上一条:转发关于组织申报2007年度自治区高等学校科研项目的通知
下一条:内蒙古师范大学青年政治学院关于开展2008年度科研成果及科研立项奖励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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