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我院2012年度科学研究项目的顺利完成,现开展中期检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1.各系部及相关部门要认真组织本部门人员开展中期检查工作,并将检查结果统一报送科研处。
2.各项目负责人要按照《项目申请书》的内容,认真填报《中期检查报告书》。
3.各项目应按照《项目申请书》批准的内容开展研究工作,如无充分理由不得更改。确需更改者,需填写《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
5.各部门请于2013年5月15日前将《中期检查报告书》、《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有变更者填报)报送科研处。
附件:1.《内蒙古师范大学青年政治学院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
2.《内蒙古师范大学青年政治学院科学研究项目中要使变更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