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各有关部门:
2007年度内蒙古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相关单位认真组织申报。
申报要求:
(1)《申请书》要求一式7份(1份原件6份复印件),统一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用计算机填写,活页夹在申请书内。活页内不许出现项目申报者的任何个人信息。
(2)用word录入的《申请评审书》电子版,发送至:kyccyb@imnu.edu.cn
(3)评审费100元。
申报截止日期:2007年8月23日
联系人:李菁萍
联系电话:6609755
电子邮件地址:kyccyb@imnu.edu.cn (为避免邮件被过虑,保证及时收到邮件,请务必注明邮件主题)
附:1、关于申报内蒙古哲学社会科学研究2007年度项目的通知
2、课题指南
关于申报内蒙古哲学社会科学研究2007年度项目的通知
各盟市委宣传部,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内蒙古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研究2007年度项目从即日起开始申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内蒙古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研究2007年度项目申报立项要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重大战略思想,贯彻落实内蒙古党委《关于加快全区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的意见》及《内蒙古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十一五”规划工作纲要》,以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重大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特别是自治区“十一五”期间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问题为主攻方向,积极探索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发展规律,为党和政府决策服务,促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协调发展,促进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
二、申报内蒙古哲学社会科学研究2007年度项目,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要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要把握时代特点,反映学科前沿,注重研究内容、研究方法、研究模式的创新和多样化;要重视基础性研究,突出应用对策性研究,鼓励开展综合性研究;要着眼于新的时代特点,立足于当代中国国情和内蒙古区情,注重研究我国尤其是内蒙古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的重大课题。提高精品意识,着力推出代表自治区乃至国家水平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
三、本次发布的《内蒙古哲学社会科学研究2007年课题指南》(以下简称《课题指南》)中所列20个条目,是今年应用对策性研究项目的申报重点,申报者要在《课题指南》规定的选题方向和范围内按要求自行拟定题目。应用对策性研究在拟题和课题设计上要注重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要注重提高为党和政府决策服务的能力。基础性研究项目要依据今年项目申报立项的指导思想和原则自选研究方向和题目,但选题要具有原则性和开拓性,对推动学科建设有重大意义。
四、内蒙古哲学社会科学研究2007年度项目主要设一般项目、青年项目、自选项目和自筹经费项目。自筹经费项目要限额申报,数量不得超过本单位申报总数的15%。
五、2007年度项目的最终成果形式:基础性研究为专著和系列论文(论文不少于5篇);应用对策性研究为研究报告(要求在5万字以上)。自立项始专著要求30个月内完成,研究报告和系列论文要求18个月之内完成。
六、凡在内蒙古自治区工作,具备主持项目研究能力和条件的社会科学工作者均可申报。申请人要求具有副教授或相当于副教授以上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主持并按时完成过国家或自治区项目,且成果等级为良好以上者,同等条件下优先立项。申报青年项目不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须有两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申请人及课题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39周岁(以申请截止日期为准)。申请自筹经费项目,须有出资单位的经费资助证明,一经立项要落实经费并缴纳一定数量的成果鉴定费和办公费。
七、项目申请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同时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课题组成员只能同时参加2个项目。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自治区社科规划项目和其他省部级以上项目未结项及被撤项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2007年度项目。
八、项目申请人要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自治区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报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3年申报资格,如获准立项一律按撤项处理。
九、2007年度项目立项规模将本着少而精、突出重点的原则确定。经费资助额度:专著为1.2~2万元,研究报告为0.8~1.2万元,系列论文为0.6~0.8万元。项目申请人所在单位要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努力提高项目申报质量,严格按规定对项目申请人的资格和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签署明确意见,于截至日期前将所有申报材料报送自治区社科规划办。
项目申报材料一经上报概不退还。
十、项目申报所需的各种材料(包括《申报通知》、《课题指南》、《申请书》及《课题设计论证活页》、《申报单位汇总表》等)从内蒙古社科规划网下载(网址:http://www.nmgskghb.com.cn)。《申请书》要求一式6份(1份原件5份复印件),统一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用计算机填写,活页夹在申请书内。活页内不许出现项目申报者的任何个人信息。经所在单位审查盖章后,报送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十一、申报项目评审费为每项100元。项目申报期限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8月31日(以当地邮戳为准)止,逾期不予受理。请各科研管理单位按时将项目申报材料及评审费集中报送自治区社科规划办。为方便呼和浩特市内各科研单位的申报,自治区社科规划办将于8月29、30日在内蒙古师范大学综合楼501房间集中受理申报,办公电话为:4392144。
通讯地址:呼和浩特市敕勒川大街1号内蒙古党委宣传部社科规划办公室
邮政编码:010096
联系电话:0471—812714
联系人:戚向阳
办公地点:内蒙古党政办公大楼1203房间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宣传部
内蒙古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