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度内蒙古师范大学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请根据学校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管理办法和本通知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组织做好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本年度学校科学研究基金项目设置重大项目培育专项项目、一般项目两个类别。
重大项目培育专项项目主要支持面向国家重大需求,为争取国家重大科研项目而开展的前期培育研究项目。国家重大科研项目主要包括我校教师作为首席科学家或牵头单位的国家科技支撑项目,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群体、杰出青年、重点重大项目,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大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大项目,具有探索性、前瞻性、竞争性的国家重大科研项目。
①恪守科学道德和诚实守信原则,学风端正,有足够时间保证;学术思想活跃,发展潜力较大;
②年龄一般应在50周岁以下,能够组建稳定的、具有较高水平的研究团队,具有凝练的研究方向;
③具有高级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主持过省部级以上重点项目,具有较好的研究基础;
④能紧密围绕学校重点发展领域,提出明确、先进的研究目标和科学、可行的研究方案。
注:上半年提供《重大项目培育专项项目选题》的老师须填写《内蒙古师范大学重大项目培育专项项目申请书》提交申请,与本次申请的其他项目一同参加评审。资助额度预计每项5 - 8万元。
为了能够更好地提升我校教师的科学研究能力和水平,形成稳固的科研团队,培养科学研究后备力量,今年继续设立内蒙古师范大学科学研究基金一般项目。优先资助具有博士学位的青年教师。
重大项目培育专项项目申请者需填报《内蒙古师范大学重大项目培育专项项目申请书》(见附件1),一般项目申请者需填报《内蒙古师范大学科学研究基金一般项目申请书》(见附件2)。申请书设计为A、B两个表格,B表为匿名评审表,填报B表时一律不得出现申请者相关信息。
2、《申请书》(A表一式2份、B表一式6份)送至科研处(行政楼420室)。
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2013年11月8日,过期不候。
1.内蒙古师范大学重大项目培育专项项目申请书.zip
2.内蒙古师范大学科学研究基金一般项目申请书.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