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处

关于开展内蒙古师范大学青年政治学院第十三届优秀科研成果评奖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5-09-22 17:02    点击:[]    来源:

各系、处(室),有关部门:

为了促进学院科研工作的开展,激发全院教职工的科研积极性,增强科研意识,推进科研创新,从根本上提升学院的教育教学质量和整体办学水平,经学院研究决定,开展我院第十三届优秀科研成果评奖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参评对象及范围:

1.参评对象:我院在职教职工(含聘用人员)。

2.评奖范围:2013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间正式出版、公开发表、鉴定的成果。

二、奖励等级

本届评奖分别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3个等级。获奖成果比例不超过申报成果总数的70%。其中一等奖不超过获奖成果总数的20%;二等奖不超过获奖成果总数的30%;三等奖不超过获奖成果总数的50%。

三、评奖程序及申报要求:

1.评奖程序按照个人申请、系学科评审组推荐、院评奖委员会评审、学院审定和颁奖等步骤进行。

2.各系学科评审组先进行初评,按照申报成果的质量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并填注推荐意见。未填注名次及推荐意见的成果,将不予受理。

3.本届评选实行“降一等淘汰制”。

4.每位申报人只能申报一项成果,每项申报成果需交评审费80元。

5.凡成果已获得院级以上(含院级)科研、教学正式奖项(颁有证书)的,不再申报本奖励。

6.评奖的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表》、成果原件和复印件(著作类只需复印封面、目录及版权页)及成果佐证材料。评奖原件嗣后退还本人。相关复印材料由学院存档,不予退回。

7.《申报表》及《评奖工作实施细则》可见附件。

8.请各单位于10月8日前将本部门的申报材料统一报送院科研处,不接收个人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联系人:银花 联系电话:6609755

附:1.内蒙古师范大学青年政治学院第十三届优秀科研成果评奖工作实施细则

2.内蒙古师范大学青年政治学院第十三届优秀科研成果评奖申报表

内蒙古师范大学青年政治学院

2015年9月22日

1.评奖工作细则.doc

2.申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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