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发展,加强学科建设,近期将开展以下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和推荐2015年度内蒙古自治区社科规划项目选题
1.指导思想。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密结合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及“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围绕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着眼于新的历史阶段的新要求,重点关注和研究自治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中的重大理论问题和现实问题。
2.选题原则。自治区社科规划研究的选题应把握两个方面,一是在应用对策性研究选题上要体现全局性、前瞻性和现实性,对解决自治区改革、建设和发展中的突出问题有重要意义。二是在基础性研究选题上要体现自治区的地方特色和民族特色,对推动学科建设和理论创新有重大作用。
3.报送要求。推荐选题须填写《选题建议征询表》(附后),主要包括选题名称、选题价值、主要内容等,附500字左右的文字说明,请注明选题类别、推荐单位、推荐人和主要涉及学科。
4.报送时间及方式。请申报人务于2015年4月10日前统一将征集的电子版《选题建议征询表》及电子版报送科研处423。
二、征集2015年度国家社科项目基础类和跨学科类重大项目选题
1.征集内容。基础类选题侧重研究对弘扬民族精神、传承中华文化具有重要作用的重大问题,国内外学术研究前沿和学科建设中的重大基础理论问题,以及基础性、公益性、专题性的学术资料库和数据库建设,力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集成性和传世价值。跨学科研究类侧重研究具有明显文理(工、农、医)交叉特征的复杂性、综合性、前沿性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应具有学科跨度大、创新性强的特点。
2.基本要求。拟定重大项目选题要坚持正确导向,具有明确的研究目标、鲜明的问题意识、厚重的学术分量和较强的创新价值,体现有限规模和突出重点的原则,着力推出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标志性成果。选题文字表述要科学、严谨、规范、简洁,一般不加副标题(可参阅历年重大项目立项课题)。选题应避免与已立项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大攻关项目以及其他国家级重大项目重复。凡以前提供过的选题此次一律不必再次推荐。
3.报送要求。选题报送单位要结合自身研究优势和特色,组织专家学者进行充分论证和凝炼,确保选题的科学性和规范性。各类选题须填写《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选题推荐表》,附2000字左右的文字说明。
4.报送时间及方式。请申报人将《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选题推荐表》(可在全国规划办网站下载)及电子版,于2015年3月29日前报送科研处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