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办公室

关于转发内蒙古团委机关党委《关于向台湾捐款的通知》的通知

时间:2011-04-27 23:59    点击:[]    来源: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现将《关于向台湾捐款的通知》(内团机党字【2009】4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按照文件精神认真做好向台湾灾区捐款工作,于2009年9月1日前将捐款和名单报党务工作部。

联系人:丁晓光

联系电话:6609266

党务工作部

2009年8月26日

附件:

关于向台湾捐款的通知

机关各支部、各二级单位支部(总支):

近日,“莫拉克”台风袭击台湾中南部地区,造成人民生命财产重大损失。根据自治区党委台湾工作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向台湾灾区捐款的通知》(内台通字[2009]2号)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捐款时间

自发文之日起至9月2日(星期二)止。

二、捐款对象

机关各二级单位全体党员干部、职工(采取自愿原则捐款)。

三、捐款收缴办法

各支部(总支)将捐款收齐集中后,统一缴内蒙古团委机关党委。同时,各支部(总支)将捐款数量和捐款人数一并报上。

联系人:王少海

联系电话:6932100

内蒙古团委机关党委

2009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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