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现将《关于向台湾捐款的通知》(内团机党字【2009】4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按照文件精神认真做好向台湾灾区捐款工作,于2009年9月1日前将捐款和名单报党务工作部。
联系人:丁晓光
联系电话:6609266
党务工作部
2009年8月26日
附件:
关于向台湾捐款的通知
机关各支部、各二级单位支部(总支):
近日,“莫拉克”台风袭击台湾中南部地区,造成人民生命财产重大损失。根据自治区党委台湾工作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向台湾灾区捐款的通知》(内台通字[2009]2号)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捐款时间
自发文之日起至9月2日(星期二)止。
二、捐款对象
机关各二级单位全体党员干部、职工(采取自愿原则捐款)。
三、捐款收缴办法
各支部(总支)将捐款收齐集中后,统一缴内蒙古团委机关党委。同时,各支部(总支)将捐款数量和捐款人数一并报上。
联系人:王少海
联系电话:6932100
内蒙古团委机关党委
2009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