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办公室

关于开展“博爱一日捐”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1-04-27 23:59    点击:[]    来源: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按照自治区团委机关党委《关于在团委机关系统开展“博爱一日捐”活动的通知》(内团机党字[2008]4号)精神,从今年4月底起继续在全区广大党员群众中开展“博爱一日捐”。为全面有序,保质保量完成募捐任务,按照学院党委意见决定,近日在我院开展“博爱一日捐”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博爱一日捐”活动,提高认识,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做好募捐工作。

2.做好组织和动员工作。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党员要以身作则,发挥表率作用,认真组织好“博爱一日捐”活动。

3.“博爱一日捐”捐款额度为每个人一天的工资收入(工资前两项基础工资和薪级工资)。

4.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看到通知后要积极行动,务于2008年5月14日上午10时前将把党员、群众募捐款交到党务工作部,确保募捐任务顺利完成。

内蒙古师范大学青年政治学院党委

2008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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