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现将中共内蒙古直属机关工委(内直党通字[ 2008 ]17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及时把文件精神传达到本总支、直属支部党员群众。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请按文件要求务必于2008年10月20日前将申报成果填写《机关党建创新成果申报表》,并与创新成果材料一式10份,以及电子版一份,报学院党务工作部,逾期不予受理。
内蒙古师范大学青年政治学院党务工作部
2008年5月26日
附件:
1.关于申报2008年机关党建工作创新成果的通知
2.机关党建创新成果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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