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26日下午,外语系党总支组织党员教师集中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和《中国共产党章程》。
《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的主要内容为:一、指导思想。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全过程,要贯穿“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二、目标要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全体党员中开展,重点抓好县级以上领导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落实为民务实清廉要求,着力解决突出问题,牢牢把握基本原则。三、方法步骤。中央政治局带头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具体步骤为: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查摆问题、开展批评;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四、组织领导。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领导下开展。各级党委(党组)是抓好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教育实践活动的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党员教师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
与会期间,党员教师认真学习,坚持把理论学习作为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的重要途径,以学习促转变,以学习促提高。把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切入点,按照中央统一部署,认真做好准备工作,扎实推进这项活动,确保活动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