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卫处

关于加强春季防火管理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5-03-10 08:56    点击:[]    来源:

各系、处(室),有关部门:

根据呼和浩特市防火办关于春季护林防火工作的总体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就做好我院春季护林防火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

2015年3月——2015年5月

二、要求:

1、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防火工作,要对部门所属人员(师生)开展防火安全教育;

2、全院师生在此期间禁止进入生态园,禁止任何人私自登山;

3、防火期间校园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严禁燃放孔明灯;

4、校园内西北角两块林地,操场南侧大片林地及其它树木较多区域为重点防火区域,重点防火区域严禁吸烟,严禁携带明火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

5、任何人不得违反规定,否则追究相关责任,情节严重者,将移交司法部门。

为了确保安全,要牢记防患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各部门要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通知精神,严格遵守各项防火制度。

火警电话:119

呼和浩特市森林消防报警电话:12119

青年政治学院消防报警电话:6609770

保卫处

2015年3月9日

上一条:关于转发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致全区学生家长的一封信》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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