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卫处

关于加强森林防火管理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2-11-01 12:57    点击:[]    来源:

各系,处室

根据“内蒙古青少年生态示范园关于加强护林防火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地处生态园靠山体林地位置,护林防火工作尤为重要。为了切实贯彻市政府森林防火指示精神,进一步做好我校冬季护林防火工作,通知如下:

一、防火期具体时间:

2012年11月1日——2013年4月15日

二、工作要求:

1、 全校师生在此期间严禁进入生态园,禁止任何人登山。

2、 防火期间校园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严禁放孔明灯。

3、 校园内西北角两块林地,操场南面大片林地以及其它树木较多区域为重点防火区域,重点防火区域严禁吸烟,严禁携带明火和易燃易爆物品。任何人不得违反规定,否则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将移交司法部门。

星星之火可以燎原,为了确保家园森林资源安全,我们要牢记防患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各系,处室、各班级要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通知精神,严格遵守各项森林防火规章制度。

宣传口号: 护林防火人人有责

饭可一日不吃,火不可一时不防

保卫处

2012年 11 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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