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卫处

关于办理校内机动车《通行证》的通知

时间:2011-10-28 11:09    点击:[]    来源:

各系(部)、处室: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校内机动车辆的管理,方便广大教职工进出安全,创造一个整洁、有秩序、安全的校园环境,保卫处对校内公务车,教职工私家车辆统一配发机动车《通行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办证范围

(1) 校内所有公务车、本院教职工的私家车辆。

(2) 校园内各商业网点、饮食中心固定送货车辆。

二. 办证时间

校内教职工办证时间为2011年11月1至2011年11月5日。

三. 办证地点: 保卫处103室

联系人:巴特尔 电话:6609776

四. 各部门于2011年11月1日前将所属部门公务车辆及教职工的私家车辆信息(车主姓名、车型、车牌号、车主所属部门)登记后,报到保卫处。

保卫处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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