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处

关于进一步严肃行政人员上班时间的通知

时间:2015-10-30 16:31    点击:[]    来源:

各系、处(室),有关部门:

自2014年以来,我校根据内蒙古师范大学《关于调整行政人员上班时间的通知》(校办发〔2014〕48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院)工作实际,实行了行政人员一周双休制度,即周一至周五上班,周六、日休息。行政人员寒假放假时间根据实际情况另行酌定。党政办公室、教务处、后勤与保卫处、学生工作处、图书馆等相关部门和各系要继续做好周六值班工作,其他部门根据部门工作实际安排。教学工作安排按照教务处通知执行。

人事处

2015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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