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处

关于转发《关于开展全国团属院校和基地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时间:2018-10-11 15:16    点击:[]    来源:

各系、处(室),有关部门:

近日,学校收到中国青年工作院校协会《关于开展全国团属院校和基地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为鼓励先进,强化主责主业意识,按照文件精神,学校拟推报1名优秀教职工至中国青年工作院校协会参加评选。学校的推选程序为:符合条件的个人进行申报,系党政联席会议或职能部门处务会研究同意,报学校进行评议审定。各部门请于2018年10月12日下午五点前,将全国团属院校和基地优秀教师和教育工作者推荐表、党政联席会议纪要或处务会纪要报送至人事处425室。

附件:《关于开展全团属院校和基地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人事处

2018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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