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处

关于补办车辆通行证的通知

时间:2016-04-22 16:40    点击:[]    来源:

各系、处(室),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对进出校园车辆的管理,规范校园交通秩序,学院大门门卫将严格执行验证管理制度,教职工车辆需凭证(校园车辆通行证,以下简称“通行证”)进入校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部门要落实专人负责,统计需要补办通行证的人员及车辆的相关信息,统计表见附件。

二、办理车辆通行证的教职工需提供车辆行驶证、本人驾驶证复印件,且证车相符。

三、已有我院车辆通行证,且车证相符的教职工无需统计办理。

四、通行证请妥善保管,并置于车辆醒目位置,便于保安人员识别。

五、各部门将统计表与证件复印件统一汇总后,于4月30日前交至后勤与保卫处115室(电话:0471—6609508)。

特此通知

附件:补办车辆通行证统计表cms/u/cms/www/201604/22170512c21p.doc

后勤与保卫处

2016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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