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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二O一二年在校大学生征兵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2-10-24 09:55    点击:[]    来源:

一、征集在校大学生的基本条件

1、在校生(含翌年毕业生)范围。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中央部门和地方所属全日制公办、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和独立学院在读的普通本专科学生。翌年毕业的毕业班学生,已进入实习阶段、完成学业具备毕业资格的,按照应届毕业生有关规定执行;暂不能完成学业不具备毕业资格的,统一列入在校生范围。

2、年龄规定。男青年在校生不超过22周岁,大专毕业放宽到23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放宽到24周岁。女青年在校生不超过20周岁,毕业生不超过22周岁。

3、基本身体条件。男青年:身高162厘米以上,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青年:身高160厘米以上,体重不超过或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视力:陆勤人员右眼视力不低于4.9,左眼视力不低于4.8。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青年,右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视力不低于4.5。

4、基本政治条件。按照总参谋部、总政治部2004年10月9日公布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执行。

二、在校大学生应征入伍享有优惠政策

征集时:同等条件下,学历高的优先;同等学历,应届毕业生优先。

入伍后:一是学费补偿。财政部、教育部、总参谋部《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等学校在校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退役复学后学费资助暂行办法》规定,从2011年秋季学期起,国家参照应届毕业生,对服兵役的高校在校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补偿,退役后复学的原高校在校生实行学费资助,每年不超过6000元;二是选取士官优先。解放军四总部《士官管理规定》(参发[2011]5号)规定,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优先选取或晋升高一级士官;三是可以选拔为军官。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从大学生毕业生士兵中选拔军官暂行办法》(政联[2011]10号)规定,本科(含三本)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符合总政治部有关规定的可以直接选拔为军官;四是可以报考军校。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从大学毕业生士兵中选拔军官暂行办法》(政联[2011]10号)规定,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经省招生办公室专科统一录取且取得全日制专科学历的毕业生士兵,可以参加全军统一组织的本科层次招生考试;五是保送入学优先。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从大学毕业生士兵中选拔军官暂行办法》(政联[2011]10号)规定,同等条件下,从大学毕业生士兵优先列为优秀士兵保送入学推荐对象;六是家属享受军属待遇。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从全日制高等学校在校学生中征集新兵的通知》([2002]参联字1号)规定,对批准入伍的在校大学生,服役期间,由入学前户口所在地人民政府按照本地区有关义务兵家属优待的规定给予优待;七是原就读高校为其保留学籍。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从全日制高等学校在校学生中征集新兵的通知》([2002]参联字1号)规定,各高校要切实做好退役后的复学工作,保证退役大学生能够及时复学。学习有困难的,可申请延长学习时间;八是退役后考学升学优惠。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财政部《征集各级各类学校应届毕业生工作暂行规定》(参动[2009]88号)规定,具有毕业资格的翌年毕业生退役后,参加政法院校为基层公检法定向招生考试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退役后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入学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后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高职(专科)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退役后可根据需要参照应届高校毕业生办理就业报到手续。

三、征集在校大学生的一般程序

1、报名登记。高校在校生(含翌年毕业生)网上报名截至11月5日18时。在校生登录网上预征报名系统,填写相关信息,下载打印《高校在校生预征报名登记表》,《应征入伍高校在校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及时交学院相关部门审核并到学院招生就业处报名。(网址:zbbm.chsi.com.cn。)男青年根据武装部通知,参加学校所在地区人武部组织的初审初检。未参加网上报名直接应征的男性大学生,征兵期间仍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补办网上预征和学费补偿代偿手续。女青年由自治区征兵办公室统一组织。

2、体格检查。初审初检合格后,参加市和旗县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统一组织的体格检查。女青年的体格检查由自治区征兵办公室组织。

3、政治审查和走访调查。体格检查合格后,参加旗县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统一组织的政治审查和走访调查。政审由学校所在地公安部门负责,学校分管部门承办,除政治条件兵外,原则上不再对入学前和就读返乡期间的情况进行调查。

4、审批定兵。政治审查合格后,由旗县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择优批准入伍。女青年由自治区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军龄一律从2012年12月1日起算。

市征兵办公室咨询电话:3272151

内蒙古师范大学青年政治学院: 6604158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二0一二年十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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