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2 年度内蒙古“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申报通知要求,按照具体评选办法和申报条件要求,经各团支部、团总支推荐,校团委审核,拟推报汉语言文学系小学教育专业2020级小学教育班刘佳荣参加2022 年度内蒙古“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评选,特此公示。
公示日期:5月8----10日(共3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校团委(行政楼115室)
受理电话:0471—6609528
全校师生对公示名单有任何异议的,可来电、来信、来访,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校团委将对反映人和反映问题严格保密,对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弄清事实真相,并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
共青团内蒙古师范大学青年政治学院委员会
2023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