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总支: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部署要求,现就自治区团委关于近期全区共青团工作指引通知如下,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工作对象
全校在籍团员青年
二、工作形式
以团支部为单位,紧扣国庆、校庆等重大节庆日,每周开展一次积极向上的团队日活动。
三、主要内容
1.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团日活动。各团支部要组织广大团员青年广泛开展分享会、座谈会、报告会等主题团日活动,认真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致全国青联十三届全委会和全国学联二十七大贺信、党中央致词和学联二十七大会议精神,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知识竞赛、志愿服务、寻访实践等活动,教育引导广大青年学生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更加自觉做到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大力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打造祖国北疆亮丽风景线的伟大征程中建功立业。各系以团支部为单位,组织举办“歌唱伟大祖国”为主题的合唱比赛,弘扬伟大的爱国主义精神,坚定全校各族团员青年永远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
2.做实做好广大团员青年权益维护和心理疏导工作。团组织和团干部要落实密切联系青年学生,深入了解学生思想动态和学习生活状况,切实为学生排忧解难,组织校内外心理咨询团队,通过团队活动、小组活动和个案工作的方式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心理疏导工作,确保每个学生都能以良好的心态和健康向上的精神面貌投入新学期学习生活。要做好广大团员青年法治宣传教育和自护教育,提高学生的法治意识和自护能力,坚决杜绝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压实责任。各系团总支书记要亲自安排部署、亲自调度落实、亲自指导反馈;要亲自制定计划、亲自组织开展工作,切实做到责任层层压实、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2.强化统筹,注重实效。各团总支要第一时间制定工作周计划表,工作要覆盖到全体在校学生。
3.突出重点,做好宣传。各团总支书记要加强工作调度,各团支部要认真细致落实相关工作,加强宣传报道。各团总支务必于每周四下午将本周工作完成情况表(附件一)、及照片报校团委,校团委将统一上报自治区团委。
专此通知
联系人:许丽
邮箱:2587308792@qq.com
联系电话:15144780494
附件cms/u/cms/www/202009/18161352rlju.doc
共青团内蒙古师范大学
青年政治学院委员会
2020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