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办公室

关于举办“我与团校共发展,我为青院共骄傲”校庆征文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1-04-27 23:59    点击:[]    来源: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今年是内蒙古自治区团校成立60周年暨内蒙古自治区团委、内蒙古师范大学联合办学10周年。为展示内蒙古自治区团校、内蒙古师范大学青年政治学院发展的辉煌成就,激发广大师生员工的爱校、爱院热情,学院校庆宣传组和党务工作部联合举办以“我与团校共发展,我为青院共骄傲”为主题的校庆征文活动。

一、征文对象:在校师生员工

二、征文内容:

以“我与团校共发展,我为青院共骄傲”为主题,记述在内蒙古自治区团校、内蒙古师范大学青年政治学院的成长经历与生活感悟,反映学习、生活、工作的心路历程,体现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和思想境界;或记述大学发生的难忘往事,展现真挚的师生情、同学情;或描绘校园风光,记录文化生活,反映学校、学院校园文化建设特色。

三、征文时间:从本通知发布起至2010年5月31日

四、征文要求:

1.文章题材不限,必须为原创,内容真实,文笔流畅。

2.文体不限,散文、诗歌、随笔、议论等均可,征文字数3000字以内,诗歌50行以内。

3.参赛作品统一为A4纸打印,请注明作者真实姓名、所在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或系部、年级、班级、联系方式,并自留底稿。将稿件电子版发至党务工作部邮箱:dwbnrgw @ imnu.edu.cn.

4.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积极组织。各党总支推荐4篇以上作品参加征文活动,各直属党支部推荐2篇以上作品参加征文活动。

五、奖励和刊载: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校庆宣传组和党务工作部将邀请有关专家、领导组成评委会对征文进行评定。设一等奖4篇、二等奖8篇、三等奖10篇、优秀奖若干篇以及优秀组织奖若干个,获奖文章将在《内蒙古师范大学青年政治学院报》刊登。

校庆宣传组

党务工作部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八日

上一条:关于通勤车路线时刻更改的通知

下一条:一瓶爱心水 真情润西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