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系、部门:
为了充分调动全院教职工的科研积极性,不断提高教师的科研能力,从整体上提升学院的科研水平,经学院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我院科学研究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科学研究项目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自筹项目。
1.重点项目是指符合我院长远发展规划,具有前瞻性、科学性和创新性和普遍意义的研究项目,或在国家和自治区级课题申报中有所突破的研究项目。
2.一般项目和自筹项目是指符合我院科学研究项目的指导思想,根据自身学科优势开展的研究项目。
二、申报资格
1.重点项目主持人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
2.一般项目和自筹项目申请人不限专业技术职务和学位。
三、申报要求
1.重点项目为系集体项目,必须以课题组的形式进行申报,成员不少于3人,并且要有较充分的前期准备和一定数量的相关研究成果,不符合条件者不予立项。
2.一般项目的申报形式不限,以课题组形式申报者优先立项。
3.每个人只能申报或参与一个课题。
4.承担我院科研项目未结题者不能申报。
5.教材及讲义不在申报范围内。
6.本次申报不发“课题指南”请申报者围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党史学习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内容,结合教育教学研究、专业学科研究、党的建设研究、课程思政建设、青年与青年工作研究自拟题目进行申报。
7.为确保申报质量,各系学术委员会要对本系申报项目进行初评,减少同类选题重复申报。同时要对项目的研究意义、立项依据、创新点及可行性提供书面意见,没有初评意见的项目不予受理。
8.其他系列的专业技术人员及行政管理人员,由所在部门组织申报。
9.项目申请书按填表说明用计算机填写、打印。请各部门于2021年6月7日前将申报材料统一报送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10.获准立项的课题一律以公开发表的形式进行结项。发表成果时要注明“内蒙古师范大学青年政治学院科学研究项目”字样以及批准号。
11.项目经费采取报销的方式兑现。由课题主持人负责提供各项开支的发票、单据,履行报销手续。
内蒙古师范大学青年政治学院
2021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