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处

关于转发《202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暨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申报公告》的通知

时间:2021-05-08 16:12    点击:[]    来源:

各系、处(室):

202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暨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申报工作已开始,组织申报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和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主要资助已基本完成且尚未出版的优秀学术成果,以资助学术专著为主,突出成果质量导向。申请人要如实填写申请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申请人应按时限完成研究工作,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完成时限为13年,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要求于20228月前完成修改出版。项目申报评审期间、鉴定结项之前,申请人不得擅自出版,违规者将终止申请或撤项,并通报批评。各申报单位要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切实提高申报质量,严格审核申请人和申报成果的资格条件。

二、申报条件

各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政治方向、学术价值、创新程度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具体申报条件请参照全规办关于《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暨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申报公告》的通知(见附件)。

三、申报材料

申报所需材料(包括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教育学)项目《申请书》、《申报信息汇总表》、《申报数据代码表》、《成果修改说明》和《国家社科基金优秀博士论文出版(教育学)项目申请书》等等),均可从全规办网站下载(http://onsgep.moe.edu.cn)。

四、报送要求

截止日期为2021629,过期不予办理。纸质版申报材料包括:(1)申请书6份;(2)申报成果6套,书稿和成果概要均用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成册;以博士论文和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申请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的需提交论文或研究报告原文,并附1份修改说明;(3)申报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的需提供论文等级证明材料,博士学位论文评阅书复印件、答辩决议书复印件;(4)往年申报过后期资助项目的成果,需附详细的修改说明。上述材料的纸质版统一报送科研处205室,电子版统一发送至电子邮箱:303740956@qq.com

联系人:银花 联系电话:6609798

附件:http://www.nopss.gov.cn/n1/2021/0428/c431030-32090900.html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暨优秀博士论文出版项目申报公告》的通知)            

                                                                                   科研处

202158

 

上一条:关于申报2021年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办理教育厅课题申报账号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