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师范大学第十一届科研成果评奖工作已经开始,请各部门认真组织本部门人员积极申报,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本届评奖的成果为2011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期间公开出版、发表、鉴定或播发的成果。
2、需提交纸质《评审表》一式两份,《评审表》参见附件;报奖成果原件一套。报奖成果的复印件和各种佐证材料两套统一装订在《评审表》后。申报人员应准确翻译填写报奖成果的蒙文名称,用于颁发获奖证书。各系部将《评奖材料目录汇总表》word电子文档报送科研处。
5、请于5月22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科研处,逾期不候。
附件:关于开展内蒙古师范大学第十一届科研成果评奖工作的通知
内蒙古师范大学第十一届科研成果评奖工作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