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2018年度科研项目申报通知及《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管理办法(修订)》《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等文件要求,现将2018年度自治区高校科研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3.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以下简称“思政专项”)重点项目、一般项目(申报材料报送学生处)。
1.自然科学类:重点项目不超过6万元、一般项目不超过2万元;
2.人文社会科学类:重点项目不超过4万元、一般项目不超过1万元;
3.思政专项:重点项目不超过4万元、一般项目不超过1万元。
各类重点项目经费一般分两年拨付,一般项目经费一次性拨付。
1.自然科学类和人文社科类项目:不设项目申报指南,申请者自主选题。基础研究应面向学术前沿,突出理论性、前瞻性和创新性;应用研究应面向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优先支持服务党委政府科学决策的公共政策研究、服务产业转型升级的关键共性技术研究。
2.思政专项:不设项目申报指南,申请者自主选题。重点围绕贯彻落实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开展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
1.自然科学类和人文社科类项目:重点项目申请者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一般项目申请者应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或硕士以上学位。
2.思政专项:重点项目申请者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一般项目申请者不限职称和学历。优先支持思政课教师、班主任、辅导员等一线思政工作者申报项目。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在研自治区高校科研项目负责人;在研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社科基金项目负责人;在研教育部科研项目(包括科技项目、人文社科类项目)负责人;在研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社科基金项目负责人。
项目申报材料包括A表一式1份,B表一式5份,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A、B表分别装订),同时发送电子版。如有涉密材料,请通过保密渠道报送。
申报截止日期为2017年9月21日(本周四)下午5:00前,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