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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内蒙古科协关于开展2016年度调研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6-09-28 16:00    点击:[]    来源:

各全区学会、协会、研究会,各盟市、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科协,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技中介机构: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关于科技和科协工作的讲话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意见》、中国科协《关于建设高水平科技创新智库的意见》,根据《中国科协关于加强决策咨询工作,推进国家级科技思想库建设的若干意见》要求,进一步组织广大科技工作者深入调查研究、积极建言献策,为党和人民事业发挥科技思想库作用,内蒙古科协在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基础上,形成《内蒙古科协2016年度调研课题选题参考目录》(以下简称选题参考目录),现予公布并接受公开申报。

一、申报资格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并具有完成课题必备的人才条件和物质条件。

2.通过学会申报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3.申请人所在单位有配套资金资助,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4.不接受个人直接申报。

二、申报受理单位

调研课题申报受理工作由内蒙古科协办公室具体负责。

三、资助范围及金额

调研课题原则上需从选题参考目录中选择申报。由专家进行评审,对通过评审的调研课题给予5万元左右的经费支持。

四、申报要求

1.申报题目原则上根据选题参考目录列出的具体方向确定。也可自拟题目。

2.2017年10月1日前,完成调研工作并提交结题报告。

3.课题组须认真填写《内蒙古科协课题申报书》。课题申请单位须对申报书内容进行审查,填写审核意见,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4.《课题申报书》一式3份(含原件)邮寄至内蒙古科协办公室,同时通过电子邮箱报送电子版本。

5.申报截止日期为2016年10月11日,以邮戳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五、资料下载

有关选题指南、课题申报书等文本的电子版本,请登录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协会网站中的“通知公告”栏下载。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协会

2016年9月21日

注:课题申报人请务必将申报材料于2016年10月9日前报送学院科研处205

联系人:阿如娜;电话:66097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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