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处(室),有关部门: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团校(内蒙古师范大学青年政治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修订)》规定,现将我校2018度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2.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以下简称“思政专项”)重点项目、一般项目。
1.自然科学类和人文社科类项目:不设项目申报指南,申请者自主选题。选题应符合我校长远发展规划,要面向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突出理论性、前瞻性和创新性。
2.思政专项:不设项目申请指南,申请者自主选题。重点围绕贯彻落实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区及我校实际情况,开展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
3.除思政专项外,自然科学类、人为社科类项目不包含教研教改课题。
1.重点项目主持人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
3.重点项目为集体项目,必须以课题组的形式进行申报,成员不少于3人,并且要有较充分的前期准备和一定数量的相关研究成果,不符合条件者不予立项。
4.一般项目的申报形式不限,以课题组形式申报者优先立项。
7.承担我校上一年度科研项目被撤项者,该项目组全部人员本年度不能申报。
9.其他系列的专业技术人员及行政管理人员,由所在部门组织申报。
1.各系、各部门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织申报,各系学术委员会要对本系申报项目进行初评,要对项目的研究意义、立项依据、创新点及可行性提供书面意见,没有初评意见的项目不予受理。
2.项目申请书按填表说明用计算机填写、打印。请各部门于2019年3月8日前将申报材料(A表3份、B表5份)统一报送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3.获准立项的课题一律以公开发表的形式进行结项。发表成果时要注明“内蒙古师范大学青年政治学院科学研究项目”字样以及批准号,未注明者不予承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