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贷款毕业生:
根据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国家助学贷款贷后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11]21号)精神,获得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毕业生需要办理毕业确认手续。请各位2015届贷款毕业生(名单附后)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 (https://sls.cdb.com.cn/)更新个人信息,发起毕业确认申请。助学贷款管理中心在系统上复核学生发起的毕业确认申请,完成毕业确认。
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是国家开发银行开展生源地助学贷款业务开发的用户为学生的系统,登陆方法为打开IE浏览器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后点击“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生源地)→继续浏览此网站(不推荐)”。有两种登陆方式:一是身份证登陆,密码为出生日期8位数字,如果密码错误请与当地旗县学生资助中心联系初始化密码;二是登陆名登陆。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在校期间的利息由政府财政负担,毕业后的利息由贷款学生自己负担。要从毕业当年9月1日起,按约定足额偿还借款本息。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未按约定足额归还借款的,将根据逾期本金金额和逾期天数计收罚息,罚息利率为借款利率的130%。毕业后第三年起,应按年偿还本金,每年需偿还的本金按等额本金方式计算,具体数额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查询(https://sls.cdb.com.cn/)。
请各位贷款毕业生必须遵守在借款合同中做出的陈述和保证,如有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贷款信息将纳入个人征信系统,如发生不能按期足额偿还贷款等违约事项,您的违约记录将记录在征信系统中。违约记录可能会严重影响您办理信用卡、住房贷款、购车贷款等,不排除商业银行会认为您不讲信用,拒绝提供或限制提供金融服务。请诚信为本、按时还贷,珍惜信用记录。
未进行毕业确认的贷款毕业生不予办理离校手续。
学生工作处
201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