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14—2015学年度全区普通高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大学毕业生”评选活动的通知》(内教学工字〔2015〕8号)文件精神,我校开展2014—2015学年度自治区“优秀大学毕业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系根据本通知精神,必须严格掌握标准,按照评审条件确定人选,做好本系评选工作;
我院2015年7月前在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不含2014级学生)。
附件一:各系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名额分配表
附件二:关于开展2014—2015学年度全区普通高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大学毕业生”评选活动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