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处

内蒙古师范大学青年政治学院关于开展2016年度学生工作考核的通知

时间:2016-12-02 17:20    点击:[]    来源:

各系:

为推进我院学生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激发各系学生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不断提高新时期学生工作水平和实效,结合学院实际,经研究决定,我院2016年学生工作考核将于12月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原则

坚持“客观、公开、公正”的原则,坚持“结合实际、实事求是,以评促建、重在建设,严格过程、注重实效,坚持共性、鼓励创新,纵横比较、相互激励”的考核准则。

二、考核程序与方式

1.各系自查。各系进行自查、自评,撰写自查报告(3000字以内)。自查报告必须围绕指标体系撰写,在12月8日前报送到学生工作处学生教育管理科,电子版发送到1239631120@qq.com 。

2.学院考核。由分管学生工作院领导、学生工作处、团委组成考核工作小组,通过实地查阅资料和听取各系汇报对各系本年度学生工作进行全面、集中考核评议。

(1)查阅材料:各系提供支撑自评报告的详细原始材料,12月7、8日到各系按学生工作考核指标体系要求查阅资料。

(2)听取汇报:12月9日各系由分管学生工作领导以PPT形式汇报本年度各系学生工作,时间在20分钟之内。汇报内容由三部分组成:

学生工作考核指标体系要求汇报部分。

‚本年度学生工作的特色和亮点。

ƒ存在的主要问题及需要相关部门予以解决的困难。

三、表彰奖励

1.学生工作先进集体3个,奖励金额3000元。

2.学生工作先进个人9名:各系仅限推荐1名,推荐范围为分管学生工作领导、学工、团总支书记。申请学生工作先进个人填写“学生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和“个人事迹材料”,于12月8日前报送到学生工作处学生管理科,电子版发送到1239631120@qq.com ,奖励金额1000元。

四、评分比例

考核得分由查看资料和听取汇报两部分组成,其中听取汇报部分考核工作小组占60%,各系互评占40%。

五、考核时间、地点

查阅资料 时间:2016年12月7日、8日(具体时间见安排表)

地点:各系自定

听取汇报 时间:2016年12月9日9:00

地点:行政楼三楼会议室

六、工作要求

1.各系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成立相应的考核评估领导小组,认真组织开展考核评估工作,确保工作实效。

2.自评报告按照《内蒙古师范大学青年政治学院学生工作考核评估办法(试行)》指标体系,结合本系学生工作实际,逐项自查形成报告。

3.各系以考核评估工作为契机,全面深入总结本单位学生工作经验,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不断推动学生工作取得新进展。

附件:1.内蒙古师范大学青年政治学院学生工作考

核评估指标体系(试行)

2.内蒙古师范大学青年政治学院2016年度学生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

3.查阅资料具体时间安排表

内蒙古师范大学青年政治学院

2016年12月1日

附件1cms/内蒙古师范大学青年政治学院学生工作考核评估指标体系(试行).doc

附件2cms/内蒙古师范大学青年政治学院2016年度学生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doc

附件3cms/查阅资料具体时间安排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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