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教研室:
为了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与质量监控,规范教学行为,根据本学期工作安排,现定于第7—20周(2018年10月8日至1月9日)进行期中教学检查。具体安排如下:
一、检查内容
1.课堂教学情况
2.课程考核情况
二、检查程序及时间安排
1.课堂教学检查(第7周-第19周),按照《关于加强课堂教学管理的通知》要求内容进行检查。
2.课程考核检查(第14周-第19周),包含报送课程考核任务、考试安排、考场组织、监考、考试资料存档等课程考核全过程。
3.各系自查(第15周);
4.各系组织召开本系教师座谈会和学生座谈会(时间、地点各系自行安排),了解和掌握教师教学情况和学生学习情况,针对师生提出的问题和意见,提出整改措施。(第15周);
5.各系于12月29日下午3:00前将期中教学检查报告书交到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行政楼417室)。
望各系高度重视此次期中教学检查工作,认真组织本系自查工作,并对教务处的检查做好配合及协助,实事求是,严肃认真地做好此项工作。
附件1:期中教学检查报告书.doc
内蒙古师范大学青年政治学院教务处
2018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