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与质量监控,规范教学行为,根据本学期工作安排,现定于第11—18周(2019年5月13日至7月5日)进行期中教学检查。具体安排如下:
1.实践教学情况(第11周-第18周),包含实践教学方案、实践教学点协议书、实习手册、毕业论文、毕业综合训练等实践教学相关材料和过程。
2.课堂教学情况(第11周-第18周),按照《关于加强课堂教学管理的通知》要求内容进行检查。
4.各系组织召开本系教师座谈会和学生座谈会(时间、地点各系自行安排),了解和掌握教师教学情况和学生学习情况,针对师生提出的问题和意见,提出整改措施。(第13周);
5.各系于6月28日下午3:00前将期中教学检查报告书交到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行政楼417室)。
望各系、教研室高度重视此次期中教学检查工作,认真组织本系自查工作,并对教务处的检查做好配合及协助,实事求是,严肃认真地做好此项工作。
2019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