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处室:
为了保证学校资金的顺利运行,请在财务处办理了借款手续,但尚未办理还款的教职工,务必于2008年5月31日前尽快到财务处办理还款事宜。
请各系部、处室有借款的教职工接到通知后及时归还借款。
财务处
2008年5月19日
上一条:关于催缴欠费生交费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催缴各系学杂费的通知